投资要点:
重大事项: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控股股东名称由“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变更为“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并于2014年12月24日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名称变更手续。
集团转型综合能源平台,有望带动公司实现转型升级。集团名称变更凸显省政府给予集团新的职能,暨从单一煤炭经营转型为大型综合能源集团,我们认为,公司作为集团唯一上市平台,未来也将有望跟随集团实现业务的转型升级。
投资设立江西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有效整合省内省外资源,向综合性能源平台转型迈出重要一步。公司所属丰城区域、景德镇区域的煤矿以及萍乡区域部分煤矿属于瓦斯突出或高瓦斯矿井,目前瓦斯抽采利用程度不高,成立煤层气开发利用公司将有效整合江西省内资源,并拓展云贵等省外区域,符合公司转型升级战略目标。
维持公司14-15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5、66百万元,对应EPS分别为0.05元、0.07元/股,维持买入评级。公司自身转型动力较明确,此次集团更名更加凸显了省政府的意志,我们认为公司作为集团唯一上市平台后续有望伴随集团一同享受转型成长,正值近期蓝筹板块估值修复行情下,我们认为公司未来3-6个月市值具备成长空间,继续给予“买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