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实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照每10股支付3股股份,总计24,868,710股的对价,对价支付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东华实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计算中采用的流通股价值的估算偏低,有损于流通股股股东的利益,计算出的对价偏低。按照我们的测算,流通股东每10股获送的股数应在4.2-5.9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