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法院于2020 年9 月25 日裁定受理河南省豫煤矿机有限公司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永泰能源管理人,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于2020 年9 月28 日停牌一天,按照上交所对上市公司重整的规则要求,9 月29 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永泰”,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2)10 月12 日公司发布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稳定市场预期,公司管理层及核心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核心管理人员等,拟于30 个交易日内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预计总数不低于1000 万股、不超过1500 万股。
债务重组方案重点议题“司法重整”进入实质性阶段。2018 年8 月,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成立,国开行为主席行、中信银行为联席主席行。
2019 年7 月19 日,债委会发出纪要明确公司债务重组初步方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处置变现,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
2020 年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债转股、债务延期相关工作,不断加强与债权人的沟通力度,加快推进债务重组工作,而此次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意味着公司债务重组进入实质性阶段。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重整或将成为公司发展契机。司法重整是近年来发生债务危机的上市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有效方式之一。公司现有债务风险是由于自身债务规模大,融资政策趋紧影响所导致的流动性困难,而司法重整关键环节为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将有效降低公司的债务水平。此外,在重组方案出台之前,债委会建议债权人按照基准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存量债券票息建议降至基准利率水平,在清偿原拖欠本息后建议免除相应罚息复利等,有效降低了公司财务支出,2020 年公司上半年财务费用为15.51 亿元,同比下降22.18%。
良好的生产经营状况是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原煤产量459.81 万吨、同比上升11.42%,洗精煤产量140.66 万吨,同比上升16.25%。2020 上半年,公司实现发电量147.41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70%,售电量139.72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1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86 亿元,同比上升4.15%,归母净利润1.02 亿元,同比上升12.39%,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99 亿元,同比上升152.28%,虽有疫情影响,公司业绩仍实现正增长。
盈利预测与估值:我们预测公司2020-2022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57/3.95/5.54 亿元,同比增长+84%/+54%/+40%,折合EPS分别是0.02/0.03/0.04 元/股,当前股价1.37 元(10 月13 日)对应PE分别为66/43/31 倍,维持公司持有评级。
风险提示:经济增速不及预期风险;可再生能源持续替代风险;债务重组不及预期风险;安全生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