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
2.我们的观点
(一) 发行底价与二级市场相当,安全边际较高
公司拟以不低于 10.36 元/股的价格发行不少于 19637 万股,发行对象包括上航工业和航天投资,且两者认购比例之和不少于20%,彰显了大股东和航天科技集团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有助于公司此次发行的顺利实施。
(二) 拓展光伏产业终端布局, 提升行业竞争力
我国光伏产业继续维持 2013 年以来的回暖态势, 公司产能利用率和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光伏行业协会预计 2016 年,在政策引导和市场驱动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将继续向好。 公司此次拟募集资金 20.34 亿元,其中绝大部分将用于投建 226MW 光伏电站。公司借行业向好时机大力推进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 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建设, 符合政策导向和能源消费结构转型需求,带动公司上游光伏产品销售的同时, 也将显著提升公司在太阳能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能力。
(三) 院所转制政策落地在即,公司有望大幅受益
我们认为,随着 2016 年院所改制大幕的开启,航天科技集团的资产证券化率有望大幅提升,公司将作为航天八院的唯一平台,受益空间很大。航天八院是我国航天领域“ 弹箭星” 的重要研制基地,收入和利润规模较大,未来如果实施资产证券化,将有较好的投资机会。
3.投资建议
预计完成增发后公司 2016 和 2017 年的 EPS 分别为 0.23 元和0.30 元,当前股价对应 PE 约为 45 和 35 倍。公司在航天军工股中具有估值较低、重组空间较大的优势,维持公司“推荐”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