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重收费标准与调整前基本一致,稍高于其他省份。此次河南省对高速公路载货类汽车收费标准的调整仅是就收费方式由按车次收取转变为按车货重量收取,而收费标准基本与调整前一致,不会造成公司路费收入的大幅下降。另外,与其他省份相比,公司计重收费标准属于较高水平,货车比例也比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公司的盈利能力。
2、此次计重收费对公司影响中性。由于公司已于2003年实施了超载罚收的收费政策,且罚收力度一直保持不变,因此这次计重收费对于公司收入的提升作用并不大。与公司路产平行的107国道虽然可能要延迟到2008年1月1日才实行计重收费,但是由于部分干线已经安装了计重收费设备,同样实行超载罚收,车辆在国道与高速之间已经有了固定平衡的选择,因此我们预计此次收费方式的改变并不会造成大量货车分流到平行国道上的情况。综上,河南省这次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并不会对公司业绩带来较大影响。
3、维持盈利预测及"中性"评级。鉴于计重收费的中性影响,我们维持公司06-08年的盈利预测0.382、0.421和0.481元。由于在未来公司经营上仍然存在许多风险与不确定性:郑石高速开通初期可能面临亏损、郑漯扩建的负面影响、大量在建项目和资本支出以及收购新郑高速的政策风险;且目前公司相对估值并不存在明显优势,因此维持"中性"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