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咪咕文化签署合作框架协议,3 年不低于35 亿,维持“买入”评级公司公告:全资子公司快乐阳光与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咪咕文化拟签署《咪咕文化与芒果TV 2021-2023 年整体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限自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4 年1 月,期间合作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 亿元(含21年试运行暂估合作金额约8 亿元),公司预计将对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构成一定正向影响。考虑协议带来业绩增量,我们调整21-23 年归母净利预测至24.50/29.88/35.43 亿元(前值24.49/28.51/32.57 亿元),采用分部估值法:
互联网视频可比公司21 年PS 5.9X,考虑公司强大内容能力和储备,以及与中移动合作加持,给予PS 7.5X;给予运营商/互动娱乐业务可比公司21年PE 均值21/25X;媒体零售可比公司21 年PE 27X,考虑业务体量较小,给予PE20X。目标市值1,017 亿元,目标价54.37 元,维持“买入”评级。
多业务开展深度合作,如大屏、5G 创新、权益、衍生品电商等双方约定在大屏业务、5G 创新业务、权益业务、衍生品电商、小屏业务、音频业务、出品拼播、阅读业务、联合推广、联合拓展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具体合作主要包括:双方共同推动芒果TV 大屏业务在中国移动家庭大屏视听业务渠道(湖南省大屏业务除外)的落地和运营维护;在5G 创新业务合作上,双方同意共同探索创建5G 联合实验室,共同推动5G+媒体产品形态、技术应用和业务模式创新,在VR 制播合作、5G 超高清内容联合技术研发与协同等领域开展更多合作;咪咕文化通过5G 权益池支持芒果TV 会员权益业务发展;咪咕文化在小芒APP 开设咪咕衍生品专区渠道等。
双方合作具有多重意义,对业绩有望形成正向影响双方合作有多重意义:1)战略上,将进一步深化与中国移动、咪咕文化战略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双方资源优势互补和业务协同,稳固护城河,开辟新业态和新业务增长点;2)业务上,提升合作业务体量,有利于扩大公司各业务板块尤其是运营商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市场份额;3)业绩上,双方扩大合作体量,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同时明确了合作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 亿元(含税),公司预计将对经营业绩构成一定正向影响。
试合作效果良好,看好未来业绩贡献,维持“买入”评级据公告披露,双方在21 年以来已在以上业务领域开展合作探索,双方一致认为合作效果良好。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我们预计合作有望为公司后续业绩提供增量助力,采用分部估值法,给予互联网视频业务/运营商/互娱内容/媒体业务目标市值708/188/96/25 亿元,目标市值1,017 亿元,目标价54.37(前值50.61)元,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合作金额不及预期、合作效果不及预期、经济下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