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事件:公司 11 月 17 日发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在新疆和内蒙古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各出资 2000 万元,在新疆哈密、内蒙古包头两地分别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并网光伏发电、能源设备销售维护等业务。
优选光热资源丰富地区,搭上新疆、内蒙两地光伏发展快车。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位于新疆哈密和内蒙包头达茂旗。哈密地区位于新疆东部,年均日照为 3358 小时,光热资源得天独厚;达茂旗年日照时数也在3000 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在 6 千 MJ/㎡以上。13 年全年新疆新增光伏电站 110 个,新增电站数量全国第一,并网容量新增 2320MWp,列居第二。14年上半年,新疆、内蒙分别以 90、22 万 kW 的新增并网光伏电站容量,分列第一、第二位。公司优选的投资区域目前均处于并网光伏电站的快速发展时期,为公司未来开发、投建光伏电站提供天时、地利的发展条件。
短期内再度拓展光伏业务,战略性搭建公司自有的光伏投建平台。继今年 10月收购格尔木神光 53MW 光伏电站正式进军光伏领域之后,仅隔一个月,公司再度发力扩张光伏业务。与直接收购已投入运营的格尔木光伏电站不同,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两个全资子公司,均为在所在地开展并网光伏发电业务的前期工作。本次投资的目的更多在于搭建公司自有的光伏业务投资平台,为公司在并网光伏发电领域的拓展提供了电站收购、自主开发投建等多种选择。
投资评级与估值:不考虑本次投资的影响,维持公司 14-16 年盈利预测,14-16年净利润分别为 25、66、90 百万元,对应 EPS 分别为 0.21、0.56、0.76 元/股,复合增速 90%。本次投资是公司短期内在光伏领域的进一步扩张,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将有助于公司扎根光照条件优质的西部地区,为未来拓展并网光伏发电业务提供开发平台。公司此前在天然气领域以及格尔木光伏电站的投资将于 15 年显著增厚公司业绩,随着光伏项目进一步扩张,公司估值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我们给予 3.5 倍目标 PB,对应股价 32 元/股,重申“买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