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公司发布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 亿元,同比+20.42%,实现归母净利润0.88 亿元,同比+8.35%。
分析判断:
合成生物学正值政策风口,未来发展值得期待合成生物学以生物科学为基础,会聚化学、物理、信息等学科,融合工程学原理,设计改造天然的或合成新的生物体,随着生物建模与模拟、大规模基因组合成与组装、新一代基因编辑工具等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人工智能对于生物设计创新应用的不断涌现,合成生物使能技术获得飞速发展,其创新应用在医药健康、生物工业、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环境修复、生物材料以及生物电子与生物信息等领域逐渐显示出巨大的赋能作用(李玉娟等,2024)。合成生物学为继“DNA 双螺旋结构”“基因组技术”之后的第三次生物科技革命,其特点在于绿色低碳,释放出明显的绿色优势。近年来,为顺应全球生物技术加速演进趋势,合成生物行业利好政策频出,2022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质替代应用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四大重点发展领域,2023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调研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而合成生物学作为新质生产力之一,概念提出后上海、杭州、常州、北京等地支持合成生物行业发展的政策相继发布,相比于传统的化学合成法、生物发酵法,生物合成法在突破原料限制、提高合成效率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兼具降本增效、绿色环保的显著优势,我们认为,合成生物学作为未来产业之一,具有高成长性、战略性和先导性,且目前正处于政策风口,未来值得期待。
主营业务经营稳健,合成生物有望成为第二增长曲线公司为我国动保行业领军企业,截止2023 年年底,拥有100 项新兽药注册证书、超过500 个产品批号、11 个规模化生产基地、96 条生产线,是集生物制品、药物制剂、药物原料、饲料添加剂四位一体的中国规模最大、产品种类最全的动保生产商与服务商之一。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9 亿元,同比+7.90%,实现归母净利润4.53 亿元,同比+30.64%,2024Q1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3 亿元,同比+20.42%,实现归母净利润0.88 亿元,同比+8.35%。在主营业务经营稳健的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新业务,2023 年公司前瞻性布局合成生物,投资2000 万元与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合资成立天津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旨在通过应用生物合成学技术,围绕核酸疫苗、重组蛋白疫苗等兽用疫苗,酶制剂、益生元等生物制剂,兽用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等产品领域,与中科院天津所在联合攻关研发、知识产权许可、科技成果转化、联合投资等方面形成战略合作关系,据天津新闻,公司与中科院天津所联合研发的动物饲料维生素新产品已进入验证阶段,该产品有助于提高家畜对钙的吸收率。2023 年9 月,公司与中科院天津所成立“微生物蛋白规模化制造”重大任务攻关突击队,利用微生物生产各种功能蛋白质具有效率高、成本低、易于操控等独特优势,且蛋白应用范围广阔,从养殖业来看,蛋白为重要的饲料原料,豆粕为当前饲料工业中的主流蛋白原料,由于我国大豆长期依赖进口,饲料中豆粕添加成为卡脖子问题,国家前期出台多项政策推动我国大豆产量提升,并出台《饲用豆粕减量替代三年行动方案》以减少饲料中豆粕的添加,我们认为未来低成本合成蛋白替代是解决饲料中蛋白添加的重要途径,且有望进一步降低养殖成本。2023 年全国工业饲料总产量超过3 亿吨,饲用蛋白空间巨大;另外合成生物合成的蛋白也可以用于食品加工,应用场景广泛,未来公司“微生物蛋白规模化制造”项目落地蛋白批量生产之后,有望为公司贡献新的收入和利润。据天津新闻,公司也受益于政策支持,创新联合体是天津市围绕12 条重点产业链打造的合作研发平台,而公司通过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联合体与天津大学和南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2024 年一 季度有4 款合作研发的新产品量产上市,且今年公司借助创新联合体拟转化的项目超过30 个,且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产能新建两个生产基地,已于3 月份正式投产。合成生物作为新质生产力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公司凭借得天独厚的条件建立起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政策与资源双重驱动下,看好公司未来合成生物业务的发展。
投资建议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稳健,产品矩阵丰富。我们更新盈利预测,预计公司2024-2026 年实现营业收入26.07/30.61/36.49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5.02/6.07/7.21 亿元,EPS 为1.08/1.30/1.55 元,2024 年5 月13日收盘价17.25 元/股对应24-26 年PE 分别为17/14/12X,维持“增持”评级。
风险提示
动物疫情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产品研发风险,政策风险,合成生物业务进展不及预期风险,公司及部分高管由于公司营销中心以员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收取客户款项,且部分款项未纳入公司账户存储及账务核算收到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