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理由
由于乐视网近期的股价强劲表现使得当前股价距离我们目标价格(31.98 元)隐含的下行空间达到26%,我们将投资评级从中性下调为卖出。当前股价下对应的2012年市盈率高达45倍,处于行业最高水平。我们认为从基本面变化上看,2012年以来乐视网依托精品剧独播在流量和广告收入上取得了长足进步。2012年1 季度公司广告收入同比增长 208% (在线视频行业增速为 100% 左右)。但是我们仍然担忧公司版权分销业务在影视剧价格下跌、同业买家减少的情况下,增速可能明显下滑。与此同时,公司力推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尽管布局较早,但是目前国内仍缺乏有效的商业模式,短期内无法对盈利构成明显贡献。
推动因素
(1) 2011 年,乐视网版权分销业务同比增长 572% ,主要受益于新媒体版权价格飙升。但是,由于年初以来优酷与土豆合并,奇艺、腾讯以及搜狐视频组成了采购联盟,对于新媒体价格上涨的压力加大。乐视网版权分销业务增速乏力;(2) 1月,乐视网推出了超清机顶盒,但是其销售情况可能低于预期;(3) 公司当前2012年市盈率45倍,而行业平均值约为 28倍。
估值
我们维持2012-14 年每股收益分别为 0.98 元、1.31 元、1.69 元的预测(同比分别增长65%、31% 、29% )不变。我们维持基于 PEG的12个月目标价格31.98元不变(对应2012年市盈率33倍)。
主要风险
广告、版权分销收入增长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