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新星是由国企改制而来,股权较为分散。公司前身为中国石油工业部内设机构,改制后实际股东192人。发行前,实际控制人持有10.72%的股权,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38.36%的股权,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534万股,募集资金净额1.63亿元,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比例下降8.04%,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也下降至28.77%。
传统主业承压,新签订单下滑。公司主营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领域工程勘察和岩土施工业务。14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1亿元,同比下降5.9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750万元,同比下降32.45%,全年经营性现金流-3530万元,较13年-1335万元,大幅净流出。新签订单压力较大,全年新签3.62亿,同比下滑38.69%,主要原因是石油化工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导致的。14年前五大客户营收占比达到52.01%。
行业竞争格局稳定,石油系背景企业市占率大。主要分为三类公司:原能源部企业、其他部委企业以及地方企业。石油系背景企业,市场份额较高,并且行业准入门槛较高,高专业资质企业相对较少,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较少,不超过8家,竞争较为理性,主要体现在品牌、技术、规模、服务能力上而非价格竞争。
公司项目经验丰富,来自中石化系统收入占比高。作为原中石化集团下唯一专业直属勘察设计院,公司行业经验丰富,具备先发优势以及客户资源优势。中石化集团是公司最大的客户,其历年收入占比均达到公司总收入的80%以上,14年为84.62%。
募集1.9亿用于勘探主辅设备购置及配套营运资金项目。公司拟发行25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实际募集资金1.63亿元主要用于设备购置、配套营运资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品牌、议价、承揽能力。
合理价值区间14.00-16.01元。预测公司2015-2016年分别为EPS 0.40、0.45元,按照目前新股发行的规则,在公司不减持老股的条件下,预计发行价为“(融资额+发行费用)/发行数量”,建议询价(7.49元),对应14年PE约19倍。考虑到公司设备更新后承揽业务能力大大增强,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我们认为给予2015年35-40倍PE是合理的,对应价值区间为14.00-16.01元。
风险提示:经营业绩下滑风险,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回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