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
华北高速公告,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提到,公司拟在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项目中,优选部分项目,以参股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光伏电站项目,预计合作规模约1GW。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评论:
战略合作意向书,标示了公司向新能源进军的决心
本次战略合作意向书签订的双方,是华北高速与招商新能源两家公司。两家公司均为招商局集团控股子公司,两者在2013年下半年就开展了光伏电站收购合作,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招商新能源主营业务就是太阳能电站的开发、投资和运营。2013年下半年,华北高速与招商新能源各出资2.25亿元,完成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100%股权。双方合作,相当于一方有资金,一方有技术,合作共赢。而且,两者同属一个母公司,合作风险较小。
我们认为,此次战略合作意向书的签订,标示着华北高速向光伏新能源领域进军的决心。公司账面上现金超过10亿元,并且没有有息负债。通过进军光伏领域,公司的ROE水平可获得明显提升。
公司ROE水平将得到明显提升
现在的光伏发电行业很像是10年前的高速公路,初始投资大,后期现金流和回报都很稳定,且越早投资,回报水平和确定性就越高。根据我们调研和测算,目前光伏电站(70%融资)ROE在13-15%之间,远高于公司目前5%左右的ROE水平。投资光伏电站的过程,也是公司ROE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
初步估算,1GW的光伏投资大约需要100亿的投资规模,按50%占比算公司大约需要投资50亿元。公司目前账面现金有14亿元,再加上一定杠杆,该投资规模在公司的能力范围内。
针对公司投资光伏电站,我们做了相关测算。首先,有如下假设。
(1)假设公司未来2年完成1GW光伏电站的投资;
(2)假设公司投资占比均为50%;
(3)假设公司自有资金占30%;
(4)假设公司融资成本为7%。
在假设的基础上,我们测算公司2016年光伏电站贡献利润可达2.2亿元,投资回报率达到15%。
风险因素:
1)光伏电站收购进度低于预期;2)光伏鼓励支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投资建议: 华北高速刚开始进入光伏电站运营业务,预计2014-16年将陆续开始贡献业绩。通过ROE的提升,公司利润水平也将步入一个快速增长期。按照假设情况,华北高速持有光伏电站股权,并获得经营收益,预计2014-15年可为公司贡献收益折合EPS0.09/0.19元。合并盈利预测,公司2013/14/15 年净利润分别为2.35/3.29/4.45 亿元,对应EPS 为0.22/0.30/0.41元,未来业绩增速达到16.0%、39.8%和35.5%。维持“买入”评级。
拟2年共同投资1GW,光伏成为公司的重要转型方向
战略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是,参照江苏丰县项目模式,华北高速在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项目中,优选部分项目,以参股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与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光伏电站项目,预计合作规模约1GW。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意向书的签订,公司明确了以下几点内容。
(1)公司将继续投资光伏项目,2014-2015年将是公司投资光伏的快速发展期。这与国家大力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方向也是一致的。
(2)公司投资光伏的规模将达到1GW。初步测算,按50%股比,公司未来利润贡献超过2亿元,约与现有利润相当。
(3)投资模式仍是与招商新能源合作。与江苏丰县项目相类似,对于共同合作的项目,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向华北高速提供收益保证、远期股权回购或股权置换等投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