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7 月21 日,海马股份披露其中期业绩报告,以每股收益0.54元,同比增长2 倍,中期10 转增6 股,而给了投资者以满意的答复。
由于海马集团系于2006 年末“琼金盘”股改之际而实现借壳上市的,因此其各项经营指标与过往年份并不存在可比性。
不过作为一家乘用车制造企业,面对2007 年上半年继续适度快速增长的中国汽车业,虽然公司因种种原因与日本马自达汽车的合作终结,但是也从另一个角度促使企业奋发自强,既挂“马自达商标”的“福美来”、“海马-1”后,挂“海马商标”的“海马-2”,“海福星”等轿车在同排量、同档次车型中继续取得成功,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回报,使公司成为国内自主品牌轿车的一个成功范例。
伴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其对资金的需求也在增加,为此海马股份拟发行8.2 亿元可转换债券进行筹资。
需要指出的是,在目前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不断提升的情况下,目前公司所确定的1.8%-2.7%的五年期可转债利率可能偏低。虽然此次可转债的发行老股东具有优先权,但是从相关条款看,目前尚无法确定初始转股价,而其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均对转债持有者不太有利。最终会如何还有待股东大会表决的结果。
此外,此次发行可转债主要用于海马郑州公司,而在载货汽车,特别是轻型载货汽车领域,目前行业前五名企业的地位很难撼动,因此作为未能跻身前五的海马郑州能否取得预期的效益同样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应引起投资者注意,但仍维持“谨慎增持”的评级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