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火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为: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株洲市国资公司支付的0.3股对价股份,同时大股东潍柴投资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送3份的比例免费派送只行权不交易的认沽权利。行权价格:1份认沽权利可按3.86元/股的价格向潍柴投资出售1股流通股。行权期间: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第15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
如不考虑潍柴投资收购湘火炬不良债权,湘火炬大股东向流通股东免费派送的认沽权利所隐含对价率大约处于10送0.94-1股,加上直接送股部分10送0.3股的对价,湘火炬股改方案整体对价率为10送1.24-1.3股,而湘火炬合理对价率为10送1.8股,我们认为湘火炬股改对价偏低,尚有提升空间。
除上述对价安排之外,潍柴投资还以40109万元现金收购湘火炬对新疆德隆及其关联方40,109.2万元的不良债权。保荐机构认为该债权收购安排使湘火炬每股账面净资产可减少预期损失0.428元,按照改革前公司A股股票合理价格3.08元/股折算,相当于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39股股份的价值。
如投资者认同这部分对价,则整个方案对对价基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