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
1、公司获得1-2 号机组投资收益和偿还股东款总额合计为5902.3 万元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电力集团于12 月28 日收到参股18.18%的广珠公司董事会决议。决议明确:1)同意按股东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分配股东利润16232.9 万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18.18%分配其股东利润2951.1 万元;2)同意以现金偿还股东借款16232.9 万元,其中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18.18%的借款比例获偿还股东借款2951.1 万元。
据此决议,公司确认2012 年获得广珠公司投资收益2951.1 万元,同期获偿还的股东借款2951.1 万元,该笔资金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情况。
2、初步预计3-4 号机组分红方案推迟到2013 年 与历年分红情况不同,此次3-4 号机组的分红较往年有所推迟。主要源于珠海电厂3-4 号机组拟在2013 年施行脱硫、脱销及码头升级改造等工作,涉及资金方面的综合考量,因此广珠公司将在上述因素明朗后,再根据现金情况对2011 年度的节余利润形成分配决议。目前公司正在加紧推进相关工作,我们初步预计该项利润分配有望在2013 年较快实现,则届时相关金额将计入公司2013 年度获得的投资收益。
3、历年广珠公司投资收益总额相对稳定 公司对广珠公司的投资收益采用成本法核算,其2008 至2011 年从广珠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额分别为1.07、1.23、1.23 和0.82 亿元(其中2011 年除确认0.82 亿元投资收益外,还获得了0.42 亿元现金偿还股东借款)。根据历年分红记录,该项目投资收益额相对较稳定。若不考虑其他突发外在因素,我们估算3-4 号机组将获得的2011 年利润分配额在3000-5000 万元左右。
4、关于股东借款 历史上,各股东为了支持电厂建设形成大股东借款,按照股权比例电力集团拥有应收10800 万股东借款,去年开始合资公司在所形成的利润中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股东借款。2011 年和 2012 年公司分别获得股东现金偿还款4205.6 万和2951.1 万元,目前仍有约3643.3 万股东借款尚未偿还。按照广珠公司章程约定, 在广珠公司有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及足够的现金支持的情况下,用于分配利润的资金不低于上述资金的50%。同时对于股东借款的偿还数额、时间以及方式,都可以由各方股东商议后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