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同壁财经2024-08-20
荣亿精密(873223)8月20日公告,公司于8月19日收到《关于对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 年 9 月,公司与安徽飞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资成立嘉兴飞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35%),并争取 2 年内投资和建设合计 50MW 光伏和储能电站项目,双方按持股比例进行投资及分配。根据《光伏电站项目投资评估报告》,该项目合计投资金额 1.6 亿元,按 35%持股比例计算,公司预计投资 56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7.27%。前述重要合同签订时,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 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旭文、董事会秘书陈明未按照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唐旭文、陈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对浙江证监局采取的措施高度重视,充分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精密紧固件、连接件、结构件等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为 3C、汽车、储能、其他通讯及电力设备等下游应用行业的客户提供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