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镁粉悬浮生产线数字化节能技术改造工程等3个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5日-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1 |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镁粉悬浮生产线数字化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
2 | 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华铁矿选矿项目 |
3 |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理化试验室扩建项目 |
污染物治理措施见附件。
联系方式:0412-5591067,as5591065@163.com。
附件:拟批准公示表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3月15日
拟批准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