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1-09
瑞星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1月5日,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5000万元。本次理财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强支行,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