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21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创数据)在公告中表示,已于2024年5月21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的二次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016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就公司2020年期末“4-5年”账龄应收账款迁徙率、存货转入固定资产、存货转入无形资产、报告错漏等问题进行询问。云创数据称将按照《二次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