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21
利尔达公告,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办公需要,拟租赁关联方浙江利尔达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326 号房屋的部分区域,面积约 11886.87 平方米,预计年租金不超过 800 万元;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由关联方杭州物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为收取,水电费由关联方杭州利尔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为收取。
为了公司日常经营发展业务需要,拟租赁关联方陈贤兴温州和青岛的房屋作为外地办事处,预计物业费和年租金合计不超过 11 万元。
关联方淳安千岛湖湖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拟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先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作为公司注册地。
关联方宁波央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拟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先芯科技有限公司房屋作为办公地,预计年租金不超过 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