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挖贝网2023-11-30
11月30日消息,力王股份(831627)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了《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款人民币91166.00元。
根据公告,力王股份涉嫌违法违规事实是: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于2011年起擅自在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的土地实施建设厂房,于2012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对于此次处罚,力王股份表示,对公司经营方面无重大影响,公司本次退还的4809.3平方米土地及被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为硬化过的空地路面和杂物房,该硬化过的空地路面上不存在公司厂房和宿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另外,2023年11月29日,力王股份与东莞市塘厦镇石马股份经济联合社签署了《土地无偿使用协议》,东莞市塘厦镇石马股份经济联合社同意无偿提供位于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合计4809.3平方米的集体土地给公司使用,因此,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并且,力王股份实际控制人李维海和王红旗还做出承诺:
1、若出现因有关房屋及建筑物瑕疵而致使力王股份无法继续使用、搬迁的,或有关房屋及建筑物被强制拆除给力王股份造成损失的,李维海和王红旗将承担力王股份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力王股份因房屋及建筑物无合法的权属证明及/或完整的报建手续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则李维海和王红旗将补偿发行人因有关行政处罚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2、力王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9日足额缴纳人民币91,166.00元的罚款,李维海和王红旗将在2024年6月30日前补偿公司因该行政处罚而受到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