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华纳药厂发布公告称,11月7日,公司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合肥中院”)送达的《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原告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圣和”)起诉公司和大连中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中信”)共同承担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由此前的411.00万元变更为3075.59万元。
公告指出,变更后的涉案金额为3075.59万元,占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的19.13%。但该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涉案金额仅为南京圣和提起诉讼主张的金额,不代表法院审理结果。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关于变更上述涉案金额的原因等问题,界面新闻记者于11月9日致电南京圣和董事长王勇。其表示,涉案金额变更是公司内部测算后的结果,此外不便于给出更多回复。此外,华纳药厂董秘办公开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向华纳药厂信披邮箱发送了采访问题,截至发稿暂未获得回复。
此前,华纳药厂于今年9月14日收到上述诉讼的起诉状等文书。该案中,原告为南京圣和,被告为华纳药厂、大连中信、合肥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简称“京东方医院”)。
根据起诉状,今年3月和6月,南京圣和发现大连中信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华纳药厂的左奥硝唑片,并且写明“新品上市,欢迎洽谈,热线电话0411-82538388”;京东方医院对外出售上述左奥硝唑片。此外,至南京圣和起诉之日,上述产品一直在全国多省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网销售。
南京圣和认为,华纳药厂和大连中信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左奥硝唑片侵犯了其两项发明专利,分别为“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寄生虫感染的药物中的应用”(专利号:ZL200510083517.2),“左旋奥硝唑在制备抗厌氧菌感染药物的应用”(专利号:ZL200510068478.9)。
对此,在9月的起诉状中,南京圣和请求判令华纳药厂、大连中信连带承担南京圣和经济损失并承担惩罚性赔偿共计400万元(每个专利200万元)、前期维权成本11万余元(每个专利5.5万余元),合计411.00万元。换而言之,两个月不到,南京圣和主张的涉案金额扩大了6倍之多。
此前,华纳药厂和南京圣和的左奥硝唑片分别于2017年12月以1.3类化药、于2020年3月以2.1类化药获批。药监局官网显示,两者是目前唯二获得左奥硝唑片批件的公司。但在这前后,两者也始终陷于专利纠纷之中。
华纳药厂招股书显示,2018年4月,公司关联方华美医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上述两个专利无效,但未获得专利复审委员会支持。
2019年2月,华美医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南京圣和为第三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0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重新审查华美医药就上述两个涉诉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药监局仅负责审批药品上市申请,而对其专利问题并没有审查义务,也就是说,虽然华纳药厂的左奥硝唑片获批上市,但并不等同与其专利不存在问题。
在此之前,2019年8月,南京圣和同样就上述两个专利提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之诉。2021年末,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终结,判决华纳药厂和大连中信共同承担南京圣和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80万元及诉讼费用。此后,华纳药厂已停止涉诉产品的生产、销售,且于2021年12月30日发出《药品召回通知》,启动三级召回程序,召回市场所有左奥硝唑片。
当时,华纳药厂表示,公司左奥硝唑片仍处于推广阶段,2019年和2020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3.15万元和115.18万元,在总营收中的占比不足1%,且2020年末,公司左奥硝唑片库存为零,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华纳药厂已就这一案件向最高法提起再审申请。今年8月,该再审申请案件已被最高法民三庭受理。今年3月,华纳药厂的左奥硝唑胶囊同样以原1.3类化药获批。
但实际上,2021年7月,华纳药厂登陆科创板时,左奥硝唑片是公司唯一上市的创新药产品。华纳药厂成立于2001年,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和中药制剂,主要产品涉及消化、呼吸、抗感染等领域。公司营收主要来自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2017年至2019年,该类药物营收占公司总营收的七至八成。
但实际是,左奥硝唑片虽然号称是创新药产品,但从其1.3的注册分类可知,其本质上也只是对原有药品进行部分改良,即俗称的仿创药。
而2018年前后,一致性评价、国家带量集采等倒逼药企创新转型的行业政策先后落地,华纳药厂的压力不言而喻。除左奥硝唑片外,公司的创新药还包括针对类风湿性关节炎的HND-01,针对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的HND-02,治疗感冒的乾清颗粒。除乾清颗粒进入II期临床试验外,剩余两者均处于临床前阶段。换言之,左奥硝唑片“前途未卜”,其他创新药进入收获期尚需时日,华纳药厂尚待培育新的增长点。公司今年的半年报指出,未来,CMO/CDMO业务也将成为公司重点拓展的新的业务板块。
此外,华纳药厂的销售费用始终居高不下,2019年至2021年分别为3.72亿元、4.29亿元和5.34亿元,在总营收的占比稳定在45%左右;相比之下,其同期的研发费用占比在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