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6-01-20
悦安新材(688786)经查询中基协基金从业人员信息公示,贵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阳先生除担任本公司职务外,还兼任赣州赣悦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登记编号:P1074776)职务。请贵司核查:1、张阳先生是否从赣悦盈离职?2、若已离职而未在中基协及时变更需承担何种责任?3、若未离职,该种兼职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4、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十二条相关规定?5、是否如实向监管部门披露?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您提及问题,公司已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的公告中,已明确说明:“赣州赣悦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上奎控制的企业,张阳先生当前为该企业有限合伙人、投资委员会委员,未在该企业担任任何行政职务,未在企业中领取薪酬。张阳先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4.2.2条、4.2.3条所列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