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04-17
厦钨新能公告披露,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欧洲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法国厦钨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等两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前述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欧洲厦钨新能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法国厦钨新能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担保余额。本次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