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6
珠海冠宇公告,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6年4月30日出具的《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71号)进行回复。公司已将募集资金总额由33亿元调减至28.95亿元,其中“智能穿戴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不再作为募投项目。“智能手机钢壳锂电池建设项目”位于已取得环评批复的“新型锂电池生产建设项目”项下冠宇六厂,新增4条量产线及2条样品线,相关变动未构成重大变更,无需重新报批环评。该项目已于2025年实现对头部客户量产出货,属于公司现有成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