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电池双雄”在专利维权之路上,继续发力。
先是主攻“大电池”的宁德时代(CATL),在5月23日传出消息,已经对中创新航的专利索赔从1.85亿元提高的5.81亿元,当天宁德时代的股价在420元左右,目前股价已经涨到560元。有关宁德时代升级双方战事,我当天写了一篇体会《从1.85亿到5.81亿,宁德时代升级版的“俄乌战争”》,对赔偿、技术、技术与标准、法院与禁令和国际形势等做了一些分析。
上周五,6月24日,主攻“小电池”的宁德新能源(ATL),也升级了与珠海冠宇之间的专利诉讼,继在中国发起对珠海冠宇的专利诉讼之后,又在美国德州东区地方法院,起诉了珠海冠宇。
起诉书
ATL指控珠海冠宇侵犯了其两项美国专利:US10,971,706,和US11,329,352。
根据起诉书显示,ATL认为珠海冠宇自2021年6月24日就知道侵犯706号专利,当天ATL已向珠海冠宇发出书面函件,告知珠海冠宇侵犯了706号专利。
但是珠海冠宇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ATL认为珠海冠宇行为已构成故意侵权,因此有权获得最高三倍的额外损害赔偿。
ATL在本月21日又通过电子邮件和隔夜送达邮件向珠海冠宇发出了侵犯706号专利的实际通知。
352号专利则是随着本月21日,宁德新能源给珠海冠宇发送实际通知时,随706号专利,一并告知珠海冠宇侵权的。
从这两件专利的技术内容来看:
706号专利涉及一种“电池组件”,根据说明书的记载,随着能量密度要求越来越高,隔离膜来实现集流体和铝塑膜之间的隔离,三者的厚度也随之减薄。减薄之后,集流体两侧边缘处容易形成尖角,从而增加了刺破铝塑膜的可能性,另一方面阳极集流体切面留有毛刺,也容易在刺破后产生腐蚀现象,甚至漏液。因此,706号专利要解决的是减少包装袋漏液的问题。
706号专利的中国同族只是一件实用新型专利CN207602628U,但是在美国形成了两件专利,一件就是这件已授权的706专利,另一件US2021194081A1的专利还在审查之中。说明这件专利对宁德新能源来说确实比较重要,从侵权角度,从简单拆解电池,对照结构,就应该能判定是否侵权。
352号专利涉及一种“二次电池及其卷绕结构”,这件专利与706号专利相似,也是提高安全性的,现有集流体上形成较多毛刺,如果不处理会刺穿隔离膜产生短路,但是现有技术中多是增加电芯厚度,但是却导致能量密度的损失。因此这项发明解决的就是在提高二次电池电芯能量密度同时,防止电芯发生短路。
值得注意的是,ATL在起诉书中,引用了珠海冠宇在去年登陆科创板时招股书中对外海市场的描述,尤其是下游客户的销售数据,例如珠海冠宇将惠普列为前五大终端客户,2019和2020年的销售收入为4250万美元和1.066亿美元。
在去年珠海冠宇科创板的信息披露中,也提到了在2021年6月22日,珠海冠宇收到了ATL的《侵权告知函》。
据珠海冠宇对ATL诉讼的案情披露,当时涉嫌侵犯的专利有11项,经珠海冠宇分析后认为对应13个电池型号的19款产品。对此,珠海冠宇还给出了预计赔偿的上限13,363.67万元,大约1.34亿元。
但是从此次ATL在美国起诉珠海冠宇来看,珠海冠宇自己预估的1.34亿元赔偿上限恐怕是没有考虑到美国市场以及故意侵权将有三倍赔偿的情况。
另外,此次ATL在美国提起诉讼,只用了两件专利。其中352号专利应该是首次告知珠海冠宇,所以应该不在去年已经告知珠海冠宇的11项专利之中。706号专利有可能是去年11项专利的其中之一,也有可能是新的专利。不管怎样,这意味着,ATL在中国起诉珠海冠宇侵权的绝大部分专利,还没有用来在美国起诉。
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一种专利诉讼策略,如果在双方谈判不成的情况下,不排除ATL继续会用更多的专利在美国提出新的侵权指控。
珠海冠宇在去年科创板上市前后,可以说一直被专利诉讼所包围,先是ATL在珠海冠宇在科创板成功过会之后,在国内起诉珠海冠宇,随后2021年8月13日,日立Maxell也将珠海冠宇告上了美国法庭,指控珠海冠宇侵犯其4项美国锂电池的基础专利US8,691,446、US9,350,019、US9,077,035、US9,166,251。
而起诉珠海冠宇的日立Maxell和ATL在中国和美国,也都分别发生了专利诉讼。
三家上演了一场“小电池”的精彩“三国杀”。
但是,与ATL和日立Maxell之间的较量势均力敌,甚至从ATL无论是从美国无效IPR和国内无效成功率相对于Maxell都占优不同,珠海冠宇则是处于完全被动的状态,目前还没有看到珠海冠宇做出有效的反击。
这种情况下,珠海冠宇最终的结局很有可能就是被迫“出场”或是“割肉”的一家。
如果仔细对比,就会发现,无论是宁德时代对阵的中创新航,还是宁德新能源对阵的珠海冠宇,都是在资本,尤其是政府支持下,近年来实现超常规扩张的,中创新航已经位列国内动力电池第三,珠海冠宇更是在消费电池领域仅次于宁德新能源。
或许正是这种超乎寻常的发展速度,使得宁德“电池双雄”同时祭出了“专利”这个大杀招。但这种方式能否在中国当下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下,让资本在扶持新势力的时候,会“顾及”和“尊重”知识产权?恐怕还很难。
但是中国式的创新和知识产权,如果一直被资本“碾在”脚下,只要资本看好的,不管知识产权是不是有风险,一概先上马、持续加大投资,那中国锂电池创新的大旗究竟由谁来抗?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如果创新得不到有效保护,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劣币驱逐良币”,把真正的创新者拉下马,陷入价格战,最终收获的是中国式的“内卷”。
所以,这个结局是华为早就看到的,也是华为几十年来为何会走了一条与国内很多企业都不同的一条路,非常艰苦,但是却是“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就不难理解,华为为何在刚刚结束的“知识产权创新大会”上,一直试图在以身说法式的在宣传“创新”这个理念,当然也需要有创新后的回报,就是许可收入,以此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
这个模式,估计会随着锂电池行业的专利战,而更加清晰。
无论是三国杀,还是双雄战,锂电池行业正在加速进入一个从创新要专利、从专利要市场、从市场要效益、从效益反哺创新的循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