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3-03-23
23日,上交所向中自科技发出问询函,要求说明2022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绩大幅下滑以及多次开展新项目的现状,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风险。
问询函提到,2023年3月23日,中自科技披露《关于开展新业务的公告》称,公司拟投资10亿元建设“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事后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请你公司就如下信息予以说明并补充披露。
中自科技上市后已经先后开展了“固态电池及核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技术开发”“碳谷产业基地”“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储能电池PACK产业化”等新项目,累计拟投资超16.4亿元,其中多个项目属于新业务。根据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披露,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4826.08万元,同比下降53.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855.32万元,由盈转亏。
问询函要求:(1)补充披露各新项目研发、产业化等进展情况,对照新项目投资计划和时间表,说明新项目开展是否符合预期,前期投资决策是否审慎;(2)说明本年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绩大幅下滑以及多次开展新项目的现状,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风险;(3)结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各新项目拟投资金额,测算公司正常运营需要的营运资金金额,详细分析本项目是否可能对公司资金周转、项目研发、主营业务开展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公告披露,本项目属于开展新业务。本项目计划建设年产预浸料100万平米、航空复合材料80吨和航空复材零部件装配1万件的复杂高性能复合材料结构件研发及制造项目。公司内部已就新业务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问询函要求:(1)结合新业务的科创属性、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和关联性,详细说明公司开展新业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情况、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竞争优势,详细论证本项目建设规模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预计项目投产后的产能消化能力,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3)量化说明公司在技术、人才、市场拓展、资金等方面的准备情况;(4)补充披露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结合前述问题,在充分考虑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进一步说明本次开展新业务的决策是否审慎。
公告披露,本项目的预计建设期为24个月,建设地点拟定于成都市双流区航空经济产业功能区,总用地面积约175亩,总建筑面积73440.00平方米。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00394.25万元,其中40394.25万元为公司自有资金,剩余资金使用银行贷款补足。
问询函要求:(1)补充披露本项目的具体投资构成及明细,各项投资构成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资金投入计划、投入进度安排;(2)补充披露本项目建设用地选址的主要考虑、具体建设内容、用地批复情况险;(3)补充披露本项目的采购设备情况不及预期的风险;(4)股权激励等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请中自科技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3年年4月4日之前披露回复内容。
公开资料显示,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环保催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机动车尾气处理催化剂产品、在用车改造产品、新车/机配套产品。
二级市场上,中自科技23日收涨0.41%,报41.56元/股,市值36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