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3-02-22
壹石通(688733)2月21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科大先研院”)合作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以下简称“联合实验室”),并就该事项签署《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科大先研院—壹石通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五年协议期内,公司计划向联合实验室提供每年不少于2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研发经费,用于联合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和日常运行,五年合计金额预计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1500万元。该联合实验室主任由公司董事、首席科学家夏长荣教授担任,而夏长荣对该联合实验室的规划、项目布局、研究人员安排等日常运营具有决策权,因此本次协议的签订构成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本次合作双方将在联合实验室开展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合称“SOC”)等相关方向研究,具体内容包括管式SOC和金属支撑SOC的单电池标准化制备,性能测试、优化,以及适宜以上两种构型SOC电堆的设计、制造、测试、优化,实现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和科研成果转化。联合实验室立项的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原则上归双方1:1按份共同所有,相关荣誉权和申请奖励权由双方共享,其收益权双方按1:1的比例分享,或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另行约定,相关费用由联合实验室经费支出。双方均有权对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进行二次开发,由此产生的后续开发成果属于开发方所有。
壹石通表示,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充分发挥协议双方的核心优势,公司将借助中科大先研院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时公司的产业化能力也有助于提高中科大先研院的科研成果转化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本次与中科大先研院共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有助于公司持续提升SOC单电池及电堆的标准化制备、性能测试、优化等能力,提高SOC项目研发的推进效率,加速SOC项目的产业化进程。本次协议约定公司按年度投入的经费资金,将增加公司在协议期限内每年的研发费用,对公司当期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外,壹石通同时公告称,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中的“年产9800吨导热用球形氧化铝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拟由“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2号”变更为“重庆市长寿经开区晏H04/02地块”,并增加全资子公司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壹石通”)作为对应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452万元向重庆壹石通借款用于该项募投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