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1-29
智通财经APP讯,宏微科技(688711.SH)发布公告,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指定丁子文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同意聘任丁子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以及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由丁子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3个月。待丁子文先生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正式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子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且丁子文先生在公司上市后三个月内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赵善麒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