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观点地产网2024-02-21
2月21日,阿里巴巴影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营销推广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此前于2024年1月31日,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杭州淘票票与蚂蚁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杭州焕耀订立营销推广合作框架协议。
据此,相关蚂蚁集团成员公司与相关淘票票成员公司可(在相关年度上限的规限下)就相关蚂蚁集团成员公司向相关淘票票成员公司提供推广服务及推广技术服务以及共同营销活动合作订立具体协议。
根据公告,推广服务的定价基准包括两项计算方式,即固定价格基准及竞价基准。结合上述定价基准,该集团已采取以下内部监控措施,以监控营销推广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确保应付相关蚂蚁集团成员公司费用公平合理。
另外,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厘定于截至2024年及2025年3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年度上限之基准包括(其中包括)(a)于即将到来的农历新年假期,预计交易额会大幅上升;(b)相关淘票票成员公司于营销推广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预计业务需求;及(c)相关淘票票成员公司于截至2022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就类似服务向相关蚂蚁集团成员公司支付之相关过往交易金额。
阿里影业现就上述基准作以下阐述:(i)预计交易额于本年度农历新年假期会上升,特别是考虑到:(a)农历新年假期传统上是中国票房的黄金时期,且国内电影行业已于去年(即2023年)从疫情中复甦,并创下中国票房新高;及(b)在此机遇下,集团已透过于支付宝购入更多广告位,加大本年度农历新年假期期间之营销活动。于上述期间由此产生之交易额预计占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约47%。
为维持淘票票竞争力而需要增加于支付宝的曝光度,进一步驱动相关淘票票成员公司业务需求;及(iii)过往交易的定价机制自2023年起已不再适用,因此,该公告所披露的截至2022年及2023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就类似服务支付的过往金额已基本不具备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