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优新材(688680.SH)昨晚发布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关于终止本次定增事项的原因,海优新材表示,鉴于当前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对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进行了全面的审视,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建议,公司经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本次定增事项。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终止本次定增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海优新材表示,公司本次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系综合考虑了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海优新材于2023年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具体意见如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本所将在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注册稿)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2023年2月4日,海优新材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36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年产2亿平米光伏封装材料生产建设项目(一期)、上饶海优威应用薄膜有限公司年产20000万平光伏胶膜生产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
海优新材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海优新材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海优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25206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海优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海优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民、李晓昱夫妻。截至报告期末,李民、李晓昱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4.23%股份,并通过海优威投资、海优威新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80%股份,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公司38.03%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2520600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30%。本次发行完成后,李民、李晓昱仍将保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海优新材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显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代表人为李鹏飞、沈谦。
海优新材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数量为2101万股,发行价格为69.94元/股,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何思远、顾峥。
海优新材募集资金总额为14.69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47亿元。海优新材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7.47亿元。海优新材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6.00亿元,分别用于年产1.7亿平米高分子特种膜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海优新材上市发行费用为1.23亿元,其中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获得承销保荐费1.04亿元。
海优新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显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4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94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26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海优新材2021年IPO及2022年发行可转债合计募资21.63亿元。
海优新材昨晚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海优新材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8.72亿元,同比下滑8.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亿元,同比下滑556.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5亿元,同比下滑963.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亿元。
海优新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4年第一季度,海优新材实现营业收入8.77亿元,同比下滑35.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4.07万元,同比下滑182.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1.04万元,同比下滑192.0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1亿元。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海优威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402.0211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402.0072万人民币,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IPO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