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鹰眼利爪2023-05-19
李明燕律师团队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西街3号兆泰国际中心C座9层,100020
重要通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李明燕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浩欧博(688656)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受浩欧博(688656)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请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索赔依据
2022年11月29日,浩欧博(688656)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 JOHN LI 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JOHN LI、陈涛立案调查。
2022年12月24日,浩欧博(688656)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 JOHN LI 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先生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苏州外润、陈涛为浩欧博的关联人;
二、浩欧博未按规定及时对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
2022年12月31日,浩欧博(688656)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兼董事长、总经理 JOHN LI 先生、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涛先生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9 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苏州外润、陈涛为浩欧博的关联人;
二、浩欧博未按规定及时对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
索赔条件
初步认为,凡是:
于2021年7月26日至2022年2月19日之前买入浩欧博(688656)股票,并在2022年2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可准备发起索赔。
材料准备
一、买卖上述股票全部对账单或交割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注意事项: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对账单内容包括: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出具库存股的情况。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账户开户确认证明原件;
四、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及信息确认函。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团队介绍
团队介绍
李明燕律师,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律师,注册会计师,执业18年,并兼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硕士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校外导师,著有《企业大合规》一书。李明燕律师曾供职金融机构多年,精通金融市场领域业务,成功代理多起证券索赔案件。
邮箱:limingyan@globe-law.com
电话:1861081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