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4-24
智明达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