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11-01
2023年11月1日,厦门监管局发布公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的两位独立董事林晓月和陈旻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50万元。
公告详细了罗普特的违法事实:2020年和2021年,罗普特就多个项目与客户签订供货协议,合同金额合计达到390,495,448.67元。然而,罗普特在确认收入时,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并未转移至客户。此外,罗普特还需提供项目方案设计、组织项目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等配套服务。因此,罗普特通过提前确认上述项目收入,虚增了2020年和2021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时虚减了2022年的利润总额。
罗普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林晓月和陈旻作为罗普特的独立董事,未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审慎关注并采取充分措施予以核查,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厦门证监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林晓月、陈旻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厦门证监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