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皖仪科技2024-07-10
核查机构名称(公章):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备案的核查行业领域: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C4090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24 年 1 月 19 日
核查结论
一、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8 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750996425P |
法定代表人 |
臧牧 |
二、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过程 |
核查技术工作组承担单位 |
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核查技术工作组成员 |
余晓流、邵晓琪、徐扬、赵鹏志、李智虎 |
文件评审日期 |
2024 年 1 月 10 日 |
现场核查工作组承担单位 |
安徽焓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现场核查工作组成员 |
余晓流、邵晓琪、徐扬、赵鹏志、李智虎 |
现场核查日期 |
2024 年 1 月 18 日 |
是否不予实施现场核查? |
?是 √否,如是,简要说明原因。 |
三、核查发现(在相应空格中打√) |
核查内容 |
符合要求 |
不符合项已整改且满足要求 |
不符合项整改但不满足要求 |
不符合项未整改 |
1.企业基本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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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算边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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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核算方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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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算数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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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控制和文件存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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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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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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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查确认 |
(一)初次提交排放报告的数据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次提交)日期 |
2024 年 1 月 11 日 |
初次提交报告中的排放量(tCO2e) |
2,064.5 |
初次提交报告中与配额分配相关的生产数据 |
电力:3620(MWh) |
(二)最终提交排放报告的数据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日期 |
2024 年 1 月 19 日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tCO2e) |
2,064.5 |
经核查后与配额分配相关的生产数据 |
电力:3620(MWh) |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最终排放量的认定是否涉及核查技术工作组的测算? |
?是 √否,如是,简要说明原因、过程、依据和认定结果: |
最终与配额分配相关的生产数据的认定是否涉及核查技术工作组的测算? |
?是 √否,如是,简要说明原因、过程、依据和认定结果: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核查技术工作负责人(签字、日期): 2024 年 1 月 19 日 |
技术服务机构盖章(如购买技术服务机构的核查服务) |
(涉及企业公章不予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