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网2021-09-09
集微网消息 9月9日,芯海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函问题。
据了解,芯海科技此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入2.76亿元用于汽车MCU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上交所要求其披露该项目建设投资的具体安排明细,流片投资的具体内容,拟建设场地面积,拟购置设备类型及数量;各项投资金额的具体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并分析建筑工程费每平米造价合理性、设备采购价格公允性。
要求其说明此次募投项目的MCU产品类型、技术指标、应用场景和目标客户,与首发募投项目高性能32位系列MCU芯片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的区别与关系,是否存在重复建设的情形。同时,根据汽车MCU领域市场规模、现有产能及缺口、厂商的扩产安排;结合市场竞争格局、产品优劣势、在手订单等情况,分析公司进入该领域合理性,及相应的产能消化措施以及供给增加后对产品价格和毛利率的影响等因素。
2018年末至2021年6月末,芯海科技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下统称应收款项)合计数分别为 6,884.96万元、12,311.15万元、7,836.41万元、9,842.7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40%、47.64%、21.60%、17.92%。
其应收款项金额较大也引起上交所的关注,并要求说明其中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结合下游客户资质及还款能力分析重要应收款是否存在回款风险。各期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及逾期款项金额及占比,主要逾期客户情况、应收账款金额及逾期金额、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芯海科技与相关中介机构要按照上述《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问询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
芯海科技表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通过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