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资本邦2022-03-15
3月15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山大地纬(688579.SH)发布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关于济南景平商贸有限公司起诉的《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2022)鲁0114民初1562号]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原告:济南景平商贸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被告一于2018年8月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总包合同”),将章丘软件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发包给被告一。
原告于2022年1月18日提交法院的《民事起诉状》中载明:被告一与原告签订了《临建板房供货安装合同》等,该工程已投入使用,但被告一仅支付部分工程款项。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工程款等共计约2,138.64万元;
2.判令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2022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裁定书》[(2022)鲁0114民初1562号]。原告请求冻结被告一、被告二银行存款217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担保。
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告一、被告二银行存款2,170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截止目前,已冻结被告一银行存款2,170万元。
截至本公告发出日,本公司未有因本案冻结存款的情形。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为连带责任,具体影响情况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基于公司与被告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未发生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及其他纠纷。
公司与原告不存在业务往来,除本次诉讼未有其它纠纷发生。截止目前,原告的起诉材料中亦无证据显示本案件与本公司有直接关系。
被告一已就该事项对公司出具情况说明,其与原告的相关经济纠纷与本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事项进展,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