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6-02-09
2026年2月6日晚,亚辉龙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此次立案调查的核心,指向公司此前在涉及脑机接口概念的公告中存在误导性陈述。目前,公司正配合调查,各项经营活动仍在正常开展中。早在证监会立案之前,上交所就已于1月7日对公司及董秘出具了监管警示决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指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暂定于符合以下区间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索赔:于2026年2月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6年2月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
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拔打17521517656报名参加索赔。区间仅为初步判断,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此次立案事件反映出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博取短线关注、误导投资者的严监管态势。而受损的投资者也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共同维护市场。
今年1月初,公司披露了一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声称合作方深耕侵入式与非侵入式双技术路径,并已开发出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由于脑机接口是当时的市场热点,这一消息迅速引发投资者关注。公告发布当日,公司股价随之走强,涨幅达到6.52%,成交量也较前一交易日猛增了近三倍。
然而,在监管机构的督促下,公司于当晚发布了补充公告,对合作方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改口。补充内容显示,合作方目前并无侵入式技术布局,仅处于非侵入式技术研发阶段。
此外,补充公告还承认,对方的相关产品不仅没有进入注册申报阶段,部分项目甚至还处于早期的临床前阶段。这种前后表述的剧烈反差,暴露了公司在信息披露上的不严谨。
此次立案事件反映出监管层对上市公司博取短线关注、误导投资者的严监管态势。而受损的投资者也要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不仅是为了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