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3-01-09
2023年1月5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力源科技(维权)或公司,证券代码:688565)发布公告称:“公司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9月29日,力源科技发布公告称:“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问题,具体如下: 1、是2021年度公司存在部分项目材料尚未完全发至客户项目现场而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2、是公司未按照实际工作工时情况对管理人员、仓管人员的薪酬在研发费用和其他成本费用中进行分摊,还将少量原材料卸货费用等搬运费误计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列支和管理不规范。3、是公司2022年召开的部分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中的召开方式、会议地点与实际情况不符。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沈万中、沈学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表示,在力源科技的立案告知书中,并未明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由,认为可能与公司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多列支研发费用、三会运作不规范等事项有关,具体原因还有待于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章祥兵律师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虚假陈述。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力源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力源科技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工作,索赔条件暂定为:
在上市后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买入力源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9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力源科技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