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2-12-22
2022年12月22日,上交所对力源科技及相关人员予以处分:经查明《警示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10月31日,公司就相关会计差错问题披露更正公告称,因2021年以来部分业主的项目存在因客户或业主原因确认验收并要求公司推迟发货的情况,公司统一进行调整,将其在2021年的收入调整至2022年设备发货后陆续确认收入,影响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多项科目。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调减总资产1393.79万元,调减净资产461.17万元,调减营业收入2168.14万元,调减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1.17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1.6%、0.73%、15.65%、32.39%;2021年年度报告调减总资产4224.52万元,调减净资产1939.41万元,调减营业收入8842.31万元,调减归母净利润1939.41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4.75%、3.06%、26.65%、112.46%;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调减总资产4108.13万元,调减净资产1939.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4.42%、3.03%;2022年半年度报告调减总资产2590万元,调减净资产1939.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相应金额的2.81%、3.08%。根据《警示函》认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沈万中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沈学恩作为财务事项的负责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相关人员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相关纪律处分事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均回复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