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2-03-02
力源科技公告称,公司3月1日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要求说明与吉利新能源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来看,力源科技披露《关于自愿披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称,公司与吉利新能源经友好协商,于近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公告披露,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等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对此,上交所要求力源科技进一步说明相关协议是否涉及合作规模或者金额、合作模式、合作期限、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等具体内容,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力源科技在公告中称,公司在燃料电池系统产品领域具备优势,双方产品属于国家《关于开展燃料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明确的关键核心零部件上下游环节,双方将协同推进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对此,上交所要求力源科技进一步说明:公司拟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具体产品;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详细说明公司在燃料电池系统产品领域具备何种优势;详细说明《关于开展燃料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明确的关键核心零部件的具体内容,以及公司产品属于上述关键核心零部件上下游环节的具体情况。
上交所还要求力源科技进一步结合公司主营业务说明:《合作意向书》中涉及的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在技术路径、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相关性;公司在该新业务上的技术储备,前期研发投入、费用支出以及研发进展情况;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是否具备相关行业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以及相关专业团队的具体构成。
力源科技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1年归母净利润3967万元,较2020年下降9.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45万元,较2020年下降13.06%。上交所要求力源科技结合公司业绩及其他主要财务数据,详细分析新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主营业务的影响。
截图来源:Wind
二级市场方面,力源科技3月1日收涨0.91%报16.72元/股,现总市值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