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561,证券简称:奇安信)今日发布财报。财报显示,奇安信2024年前9个月营收为27.1亿元,同比下降26.47%;净亏损为11.76亿元,扣非后净亏损为13亿元。
奇安信2024年第三季度营收为9.27亿元,同比下降22.95%;净亏损为3.56亿元,扣非后净亏损为4.49亿元。
齐向东承诺不减持
截至2024年9月30日,奇安信CEO齐向东直接持股为21.8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17.8%;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7.25%,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5.93%,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3.25%;
截至2024年9月30日,奇安信股权结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为3.12%,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3.04%;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为1.88%,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3%。
齐向东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间接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的部分有限合伙人重合;
和谐成长二期(义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合伙企业份额;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部分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份额;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控人,同时持有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奇安信CEO齐向东直接持股为21.8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17.8%;
截至2024年6月30日,奇安信股权结构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7.25%,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5.93%,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3.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为3.07%,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股为3.04%;
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3%,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为1.48%。
近期,奇安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齐向东、安源创志、奇安叁号,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75,113,662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的 25.56%。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开承诺,公司股东齐向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安源创志”)、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叁号”)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即在2025年12月31日前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6.10 元/股*)。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公开承诺的要求。
齐向东已承诺自2024年9月22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其直接持有的149,561,640 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21.83%。
中国电子持股23%超过齐向东个人持股
整个2024年第三季度,奇安信持股保持了相对稳定,但中电金投2024年7月31日与天津奇安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奇安壹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电金投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奇安壹号持有的奇安信34,258,619股无限售流通股,受让价格为22.73元/股,受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中电金投此次买老股的成本为7.79亿元。截至2024年10月8日,这一交易已经完成,中电金投与明洛投资互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电子通过中电金投及明洛投资合计控制公司23.10%的股份。
这意味着,中国电子的持股已超过齐向东个人持股,成为最大机构股东。
奇安信称,本次权益变动后,奇安信作为中国电子的成员单位,与中国电子之间在战略、业务以及资金供给等方面的协同将大为增强,将进一步提升奇安信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夯实奇安信作为国家网络安全骨干力量的产业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