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4-04-09
4月9日,明冠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以累计不超过1500万美元的自有资金与银行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