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网2023-11-01
11月1日晚间,明冠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5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1272.80万元(含),不超过214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52.0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0130.1918万股的比例为3.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9元/股,最低价为17.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217.418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