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11-21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泽达易盛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规行为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未来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2022年3月17日收盘时持有的泽达易盛股民可报名参加。(泽达易盛维权入口)
公告显示,泽达易盛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一是《招股说明书》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二是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三是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泽达易盛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但经查,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13.96%。
上市之后,泽达易盛继续通过上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20年~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09亿元。其中,泽达易盛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52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59.51%,虚增利润8246.92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8.97%;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7104.35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5.7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此外,泽达易盛在2020年报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当年泽达易盛、浙江金淳分别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两份资管计划合同,合计转入1.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泽达易盛通过上述两个资管计划,合计将1亿元投向泽达易盛关联方。2021年,泽达易盛还存在虚增在建工程3632.06万元的情况。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万元罚款(其中因欺诈发行被处以非法所募资金20%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以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分别处以3800万元、13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
在此之前,泽达易盛已经信披违规不断,2022年3月3日,公司刚因委托理财额度超过市值50%且未经股东大会审议,被上交所监管警示。委托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就包含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17日,泽达易盛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应,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应岚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资料显示,泽达易盛主营业务是食品、药品生产及流通领域的监督服务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的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三季报显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538户,较上期减少3.99%,营业总收入为6666.29万元,同比下降68.60%,符合条件的股民可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报名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