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3-24
2023年3月24日,上交所对豪森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豪森股份及有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12月27日、2023年1月7日,公司就相关会计差错问题披露更正公告。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调减总资产1426.1万元,调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52.84万元,调增营业收入3596.67万元,调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2.8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0.55%、0.9%、16.23%、115.88%,其中归母净利润由负转正;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调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5855.54万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5.09%、6.98%。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2.3条、第14.2.5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德熙、时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方灏、时任董事会秘书许洋予以通报批评。
2022年1至6月份,豪森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智慧环保占比86.63%,智慧城市占比13.18%。
截至发稿,豪森股份市值为3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