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资本邦2022-05-27
5月27日,资本邦了解到,复旦张江(688505.SH)发布关于拟签订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旦张江”或“公司”)拟与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都”)进行项目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合作标的为上海汉都在研的一项用于治疗帕金森病的新药(指利用许可专利和许可专有技术研发、制备的,正在进行II期临床试验的,具有控释成分且用于治疗帕金森病的改良型新药,拟命名为“卡左双多巴控释片”,上海汉都内部项目编号为WD-1603)(以下简称“许可产品”),公司将在上海汉都完成II期临床试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基础上,开展III期临床实验,若最终顺利完成该项目,公司将成为许可产品在中国大陆(以下简称“许可区域”)的MAH(MarketingAuthorizationHolder,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持有人并负责许可产品的相关生产销售。
自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内首次上市销售后累计净利润为正数的第一个日历年末开始,复旦张江应向上海汉都支付其在许可区域的每个日历年内销售许可产品的净利润的50%,若发生亏损,则上市公司无需向上海汉都支付上述款项;
上海汉都为公司持股39.5663%的参股公司,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的药物缓控平台及药物缓释技术平台的医药企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苏勇先生担任上海汉都的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复旦张江拟增资涉及的上海汉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1)第10083号]相关评估假设和参数基础,公司估计许可产品公允价值约人民币2.5亿。后续公司负责的相应临床研发及产业化费用预计约为人民币1.25亿(其中生产配套直接相关的资本性投入约人民币0.43亿元,临床III期研究投入及产品申请上市注册相关费用合计约人民币0.82亿元)。双方协商该许可产品的项目权益分配比例各占50%。该费用为公司根据过往经验及许可产品研发生产特性所做的粗略预估,并非实际工作支出的累加或未来支出费用的承诺;
本次就许可产品的合作研发产品是否能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预测对当期以及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如该许可产品研发失败,对公司的影响为当时公司需承担的研发费用累计支出,及评估资本性投入减值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帕金森病(Parkinson’sdisease)又名震颤麻痹,是最常见的神经退行性疾病之一,多在50-60岁开始发病。该疾病是由于脑中缺少多巴胺,从而无法帮助脑神经细胞正确控制运动功能,导致出现手脚颤抖、运动迟缓、睡眠障碍等影响生活质量的症状。流行病学显示,随着世界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帕金森病的发病率随着年平均年龄的增加而逐年增长,近年来还呈现发病年轻化的趋势。根据2020年12月发布的《中国帕金森病治疗指南(第四版)》,详细的提出了单药治疗和联合用药治疗的方案,亦可看出左旋多巴类制剂是治疗帕金森病最基本及最主要的药物之一。
上海汉都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的药物缓控平台及药物缓释技术平台的医药企业。基于上述平台的技术研发,可以有效的延长目标药物在胃肠道特定区域内预期的滞留时间,并在同一时间段内持续稳定的释放,从而延长那些吸收窗仅限于上胃肠道药物的药效维持时间。
本次公司拟与上海汉都合作开发的许可产品属于中国NMPA2类新药,正在开展II期临床研究。目前临床上治疗早期帕金森病的左旋多巴制剂有速释剂型和缓释剂型两种,但所有产品均未达到较为理想的长时间稳定释放吸收左旋多巴的效果。波动的血药浓度会导致病程加速及产生其他不良反应症状,使得临床医生
对于尽早使用左旋多巴作为治疗方案存在顾虑。许可产品将采用上海汉都的专利技术平台UGi-Pump?技术,使左旋多巴剂型在胃肠道上段滞留时间延长,且在滞留时间里,持续稳定地释放药物,从而获得稳定的血药浓度,很大程度地推迟帕金森病进程,降低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公司现有的口服固体制剂研发平台及成熟的产业化能力可以帮助许可产品加速研发进程、尽早注册申报,同时也符合公司从固体制剂药物切入,布局帕金森病全周期治疗药物的研发策略。
根据米内网的公开数据统计,2021年度中国治疗帕金森疾病的药物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28.5亿元,相比2016年增长超过90%,其中约40%的份额为许可产品的目标市场。通过本次合作研发,可以增加公司在研管线的储备,加速上市产品的推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公司在新药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并将进一步强化公司产品布局优势,完善公司产业链和资源链,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就许可产品的合作研发产品是否能够研制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及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预测对当期以及未来业绩的影响程度;如该许可产品研发失败,对公司的影响为当时公司需承担的研发费用累计支出,及评估资本性投入减值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是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