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4-03-19
3月15日,科创板上市公司*ST慧辰(688500)发布对业绩预告监管函的回复公告称,信唐普华未实现业绩承诺,相关方应支付补偿金额约1.73亿元,但因相关方当前补偿能力不足,拟将部分业绩补偿款和赔偿款变更为分期收款,并部分计提减值。
据悉,信唐普华是*ST慧辰于2017年与上海秉樊、上海慧罄、何侃臣、薛志娟签订股权购买协议收购的子公司。但经证监会查明,在业绩承诺期间,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因此,追溯调整后,相关业绩承诺方上海秉樊、上海慧罄及何侃臣应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证券律师杨泉军介绍,信唐普华虚增收入和利润的行为,导致了*ST慧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并且违法行为被揭露之后股价大幅下跌,已经给投资者造成严重损失。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ST慧辰发行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其股票的投资者,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因为卖出或持有遭受的损失,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或者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多位投资者的索赔诉讼。虽然近期*ST慧辰股价连续创出新高,前期买入的部分投资者已经解套或者盈利,但仍然可以按照16.11元/股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获得赔偿。
巨潮资讯网显示,*ST慧辰对业绩预告监管函的回复之后,当日上交所下达监管函,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及时采取合理措施收回业绩补偿款和赔偿款,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次变更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