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3-12-11
本报讯12月8日,证监会对科创板上市公司*ST慧辰(688500.SH)信息披露违法一案,作出初步调查结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记载,*ST慧辰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ST慧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历史交易数据显示,*ST慧辰发行价34.21元,上市首日最高价121元,上市后股价持续下滑,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股价加速下跌,投资者普遍存在严重的经济损失。
证券律师杨泉军表示,根据*ST慧辰的违法事实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ST慧辰上市发行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该股票的投资者,之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zhi315咨询或者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需要注意的是,虽然2023年9月份之后公司股价持续上涨,但因为民事赔偿中规定了“持有至基准日之后的股票,以基准价统一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所以尽管目前部分投资者已经盈利,也仍然可以按照16.11元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并依法获得赔偿,这是本案的一个特殊点。
科创板强调上市公司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但科创板运行三年来,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现象屡见不鲜。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只有坚持“行政监管和民事赔偿”双管齐下,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违法成本,从根源上遏制财务造假持续高发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