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05
晶升股份公告,公司收到中科钢研的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改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于 217 年 10 月 10 日、217 年 11 月 15 日分别签订的两份《人造蓝宝石长晶炉设备定制合同》解除;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返还设备款 2700 万元并赔偿损失 1000 万元。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苏 1 民终 2424 号。由于目前本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受理,后续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