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芯通社2022-03-18
3月17日,华润微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称,华润微两家全资子公司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微润微两家上述两家子公司为本案追加的共同被告。
据了解,被告与原告诺思(天津)微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南昌诺思微系统有限公司无关联及合作关系,与被告六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所合作项目尚处于合作初期,尚未产生营业收入。
在本次诉讼案中,原告认为无锡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的行为与南昌高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被告一起侵犯了原告的技术秘密。
对于这次诉讼,华润微表示,本案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 3.007 亿元,无事实依据。公司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未侵害原告的技术秘密,经公司判断本案件败诉可能性极低,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极小,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极小。公司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